出國事項出入境手續
分類: 出國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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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 : 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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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個國家(地區)對入出境旅客均實行嚴格的檢查手續。辦理這些手續的部門一般設在口岸和旅客入出境地點,如機場、車站、碼頭等。
入出境手續包括:
邊防檢查 這項檢查很多國家由移民局(外僑警察局)負責。入出境者要填寫入出境登記卡片(有時航空公司代發卡片,可提前填寫),交驗護照和簽證。卡片的內容有姓名、性別、出生年月、國籍、民族、婚否、護照種類和號碼、簽證種類和號碼、有效期限、入境口岸、日期、逗留期限等。護照、簽證驗畢加蓋入出境驗訖章。
海關檢查 海關檢查人員一般僅詢問有否需申報的物品,但有的國家要入出境者填寫攜帶物品申報單。海關有權檢查入出境者所攜行李物品,有的海關對個人日用品、衣物等的檢查不十分嚴格,對持外交護照者可以免驗。各國對入出境物品管理規定不一,煙、酒、香水等物品常常按限額放行。文物、武器、當地貨幣、毒品、動植物等為違禁品,非經允許,不得入出國境。有些國家還要求填寫外幣申報單,處境時還要核查。
安全檢查 近年來,由于劫持飛機事件不斷發生,因此對登機的旅客采取安全檢查措施越來越普遍,手續也日趨嚴格。主要是禁止攜帶武器、兇器、爆炸物、劇毒物等。檢查方式包括安全門,用磁性探測器近身檢查,檢查手提包,搜身等。我國也實行國際上通用的安全檢查方法。
安全檢查往往根據當時的局勢,國際的狀況以及其它方面的各種因素而定,所以有時較嚴,有時較松。
檢疫 交驗黃皮書。很多國家對來往某些國家、地區的旅客,免驗黃皮書。但對發生疫情地區,則檢查特別嚴格,對未進行必要接種的旅客,則會采取隔離、強制接種等措施。